选举诉讼文献(一)密歇根州共和党诉Wayne县选举官员计票舞弊案

译者:松宇 前言          在美国2020年总统大选中,美国在任总统川普及其支持者对大选中所谓的大规模系统性舞弊的指控,引起了美国历史上选举日后最大的政治动荡,其中包括2021年1月6日试图推翻选举结果的冲击国会事件。          相关的议题也在华人社会引起了前所未有的激烈争论。虽然,选举结果在有些州经过重新计票甚至三次计票,在地方、联邦和最高法院进行了一系列控告和判决,各州议会对本州选举人票进行了确认,各州分别进行了选举人投票,最后,联邦参议院院长暨副总统主持的参、众两院联席会议进行了最终确认,却还有许多人坚信发生了大规模系统性舞弊而不承认选举结果。           我们发现争论的双方,特别是坚信拜登靠舞弊上台的一方,很少有人去仔细了解网络空间里满天飞的作弊传闻的法律指控,更少人去阅读主要相关官司的起诉内容、反方辩驳以及法院的判决,而我们认为这是了解真相最可靠的方式。并且,研究法律文书的学习过程既是我们了解美国的三权分立、联邦制的过程,也是领悟美国司法独立和法治精神的教育。            从2020年12月14日各州完成选举人团投票后,我们公民力量开始组织翻译50多个美国大选案件的简介和判决书,翻译工作庞大艰难,目前尚在进行中。自今日起将由《议报》陆续连载已完成的翻译稿,以飨读者。翻译工作完成后,我们将把所有案子的译稿集结成书,由公民力量出版社《公民社》出版发行。          在这里我们特别强掉,很多人热衷于展示和传播所谓大选舞弊证据,但对“证据”存在着不少误解。个人证词可以放进诉状里,只有被法官采信才算证据。不被法庭采用的控方带有签名的宣誓书(书面证词)之所以不能作为证据,不仅因为许多宣誓书有明显事实错误,而且被告方也会提供内容相反的有签名的宣誓书,或者由被指控的选举官员亲自出庭宣誓作证,法官必须根据公认的事实和逻辑推理来判断采信哪些材料作为证据。在社交媒体和传统媒体上的内容,无论平台大小,都只是言论自由的部分,不能作为证据被使用,川普及支持者所说的大规模舞弊的证据大都属于这个范畴。          时间仓促,在这里发表的译稿肯定还存在错误和不足,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杨建利 2021年1月19日 案件简介 案件所在地:密歇根州 案件编号: 20-014780-AW 案件当事人:Costantino v. Detroit 案件状态:已判决 11月9日,共和党向韦恩县巡回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底特律选举官员在TCF中心计票时存在舞弊和不当行为,并要求法院停止对韦恩县结果的认证。首席法官Timothy M. Kenny拒绝了这一请求,认为 “原告对事件的解释是不正确的,不可信的”。法官表示,原告没有完全理解 “TCF邮寄选票的计票过程”,因为他们没有参加10月29日的计票准备会议。原告向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但上诉法院拒绝审理此案;11月23日,密歇根州最高法院也拒绝审理此案。(案件简介英文原文来自维基百科) 11月13日密歇根州Wayne县第三巡回法庭判决意见书 英文原文链接: https://www.democracydocket.com/wp-content/uploads/sites/45/2020/11/Scanned-from-a-Xerox-Multifunction-Printer.pdf  就原告向本院提交的关于对11月3日大选结果的及申请初步禁令和保护令以及重新审核的动议,本院在阅读了双方递交的材料并听取了双方口头陈述之后,做出如下决定: 除了Jessy Jacob的部分证词外,原告所提出的于2020年11月3日在TCF中心涉嫌欺诈行为,以及在西大道的底特律选举总部和任何投票地点涉嫌欺诈性行为,本院认为均未发生。 所有被告都反驳原告并未能符合请求强制令的条件,并要求法院拒绝该动议。 在考虑强制令的申请书时,本院必须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标准。 寻求禁令的当事方将根据案情胜诉的可能性。 如果不批准该禁令,寻求禁令的一方将会遭受到的无法弥补的损失。 寻求禁令的一方,因没有获得禁令而遭受的风险,要比对方受到禁令制裁而遭受的损失更大。 禁令动议被批准,对公众利益造成的损害。 (判例) 在Davis案件中,法院判决指出,禁令是对司法权力的一种非正常的运用,需要在非常紧急必要的情况下谨慎使用。(判例) 在决定禁令的使用是否适当时(MCR3.310 (A)(4)原告应承担举证的责任。在欺诈行为诉讼中,原告必须提交构成欺诈行为的证据。MCR 2.112(B)(1) 原告必须确定他们可能胜诉的证据。原告提交了七份书面证词,来证明TCF中心涉嫌广泛性的选举欺诈,声称在TCF中心发生了广泛的选民诈行为。其中一份证词指出,在底特律市政厅的一个分支办事处里,有公然的选民欺诈行为。现任共和党州参议员和前州务卿Ruth Johnson提出的另一份证词表示对选民欺诈的指控表示关注,并敦促进行“法院干预”以及对选票进行审计。 与原告的主张相反,被告提供了在TCF中心花费大量时间的个人的六份书面证词。除了对选民欺诈的主张提出异议外,有六份书面证词表明,共和党监督员多次有破坏和恐吓行为。由于某些行为,必须由警察将共和党监督员赶出TCF中心。在分析了当事方提交的书面证词和摘要之后,该法院得出结论,被告对TCF中心的不在场投票人计票理事会(AVCB)提供了更为准确和有说服力的活动解释。 宣誓人Jessy Jacob指控底特律市选举工作人员,在2020年11月3日之前指导选民投票选举拜登和民主党,违反了密歇根州的选举法。Jacob女士是一名停薪留职的市政府雇员,临时被分配到书记处,她表示目睹了选举工作人员鼓励选民投票给民主党,还目睹了选举工作人员和选民一起站在投票机旁,鼓励并看着选民们投票。Jacob女士还指出,当她在卫星投票点工作时,上级特别指示她不需要向选民索要驾驶执照或任何带照片的身份证件来核实身份。 Jacob女士的指控是严肃的。但是,Jacob女士没有在书面证词中指出卫星投票站的所在地,这些欺诈行为发生的日期(9月或10月),也没有说明目击指称的不当行为的次数。Jacob女士在书面证词中没有说出涉及选民欺诈的市政雇员姓名,也从未将这种不当行为告知主管。 Jacob女士的信息是概括性的。它指证了一些没有日期,位置,频率或员工姓名的行为。此外,Jacob没有提供任何迹象表明她是否对所谓的不当行为采取措施解决,或者知会任何相关主管。Jacob女士只有在非官方的投票结果表明前副总统拜登是密歇根州的获胜者后才做出以上的指控。 Jacob女士还指控了其在TCF中心工作时遇到的行为不端和欺诈。她声称主管指示她不用对比选票上的选民签名是否和登记的签名是否相符。她还指出,主管指示她把TCF中心于2020年11月4日收到的不在场选票“签署上先前日期”。Jacob女士将这些指示归咎于阴险动机。而资深州选举主管Christopher Thomas提出的证据则表明,由于在西部大道的底特律选举总部已经对资格进行了审查和确定,因此无需在TCF中心再次对比选票签名。所以Jacob女士被指示不用再对比签名,因为该任务在之前的地点已经由其他底特律市职员执行了,这些行为符合密歇根选举法MCL 168.765a。关于“签署先前日期”选票的指控,Thomas先生解释说,这一行动是在弥补最初的邮寄选票核查过程中无意漏写的一个数据。Thomas书面证词第12条反映了该数据为收到邮寄选票的日期。 在任的州参议员和州务卿Ruth Johnson的宣誓书主要是针对Jacob女士和Zachery … Continue reading 选举诉讼文献(一)密歇根州共和党诉Wayne县选举官员计票舞弊案